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04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全国统考的报名准备、完成学位申请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工作

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申请、指纹和图像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下载准考证等相关考务工作。

(一)采集条件

1、我校还未按规定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未在“信息平台”注册的各类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信息采集工作程序

1、符合采集条件人员通过信息平台注册新用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

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

点击右侧“新用户注册通道”注册用户,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后,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请务必使用蓝底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

2、已进行“信息平台”注册人员,本人须到我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及采集指纹。此前已到校采集过指纹信息、进行了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的人员,本次无需到校,仅需使用已注册的帐号进行后续的“报名参加考试”工作

信息采集时间为:2019年3月9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第一办公楼136室

进行信息确认与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① 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 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 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 2013级及以前在职人员须提交我校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结业的学员需提供缴纳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的财务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 2015级及以后参加课程水平认定的学员携带资料按报考简章中规定的资料准备(如之前已来校进行确认并提交过相应的复印件,本次采集只须携带相应原件进行审核,无须准备复印件。因暂未收取相关费用,则无须携带相关缴费收据)。

二、报名参加考试

1、在“信息平台”中提交考试申请

学位申请人在我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通过后,请随时关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后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cn/xwyyjsjyxx/zzgs/tdxltk/),查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提出考试申请。

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考试语种为英语

2、报考资格审核后,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报名通知”日程安排,我校将在“信息平台”中对已提出考试申请的学位申请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应及时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3、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通知”日程安排,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通过指纹验证后进入考场考试。

4、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学院报名组织工作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13级及以前参加过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注册并到校进行信息确认。(如已进行过信息采集则无须到校,可按相关通知要求直接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及后续工作)

    • 电话:0311-87656933
    • 邮箱:xwbvip@126.com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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