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学位申请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承担组织实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我校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在我校某一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考试语种必须与该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外语专业指第二外语)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在我校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企业管理、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学、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多个一级学科下所属二级学科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
申请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须选考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须选考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将使用第五版(修订稿),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免费下载。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考试地点详见下载的准考证。
三、报名考试工作
(一)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二)报名参加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
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一)报名参加同等学力考试
3月中旬前,将所有拟参加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完毕。
信息平台将在2019年3月4日至3月25日期间开通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1。
(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
2019年3月31日前,已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2019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按考生每科目100元缴纳。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三)下载准考证
信息平台将于2019年5月13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
附件1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工作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2. 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3. 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结果录入信息平台。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转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4.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务管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①3月中旬前,学位授予单位将所有拟参加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完毕。
②3月4日至25日,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③3月28日前,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
④3月31日前,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⑤5月13日至19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⑥5月19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附件:外国语和学科综合大纲2019dg.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