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9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省学位办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专项检查结果报送至学位办办公室,结果先通过QQ小窗口发送,如无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请也务必准时回复无,纸质《河北经贸大学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检查结果清单》,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于开学后第一天交至一办136存档,如无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请直接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空白清单表。
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0311-87656933
联系人及电话:王玲恩,0311-87656933.
附件1(点击下载)
附件2:点击下载
河北经贸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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