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5 点击数:
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印发非实体性研究中心(所)经费使用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校学位字〔2015〕16号)和《河北经贸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学位字〔2014〕15号)要求,现将我校非实体性研究中心(所)终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考核材料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问题,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我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非实体性研究中心(所)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311-87656936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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