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采集的通知

时间:2021-02-20 点击数:

各同等学力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2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全国统考的报名准备、学位申请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已是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历学员,未进行过信息平台注册及信息采集人员。

二、信息采集时间

2021年3月13日-3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注:由于疫情防控要求,信息采集需要提前报名备案,否则不能进校参加信息采集。参加本次信息采集人员下载并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信息采集报名备案表》(见附件一),于2021年3月11日前发至邮箱:xwbvip@126.com

三、信息采集地点

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石家庄新华区学府路47号)第二办公楼121室。

四、信息采集流程

1.信息注册。学员需提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新用户。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报、提交电子照片(请务必使用蓝底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

2.现场查验材料、采集信息。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① 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缴费证明截图。(2021-2020级学员需提供缴费系统中附带姓名、学号的截图复印件;2015级-2018级学员需提供缴费系统中附带姓名、学号的截图复印件。)

注:缴费流程:登陆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jf.hueb.edu.cn/login.jsp)--学生网上缴费系统板块下“在职研、留学生、继续教育、幼儿园”,登陆缴费(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缴费截图发送至邮箱xwbvip@126.com

五、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1.登陆“信息平台”中提交考试申请

学位申请人在我校通过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后,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2号)文件要求(http://www.chinadegree.cn/xwyyjsjyxx/zzgs/tdxltk/),在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及其他事宜。

2.资格审核,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学校管理人员在信息平台中对学位申请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再进入信息平台缴纳考试报名费。

3.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根据附件二的学位办〔2021〕2号文件安排,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考试。

4.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学员进校须提前报名备案,携带身份证及近七日核酸检测报告;通过核验身份信息、测温后方能入校。具体要求根据实时疫情而定,如有变动将及时在QQ群及学位办网站发布。

2.现场确认前,学员须已经提前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工作,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

3.已完成过指纹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学员,不必到校,仅需登陆已注册帐号进行“全国统考报名”工作。

4.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函【2021】5号文件要求,为方便考生并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5.务必认真查看附件三:《关于2021年信息采集需要注意的事项说明》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 电话:0311-87656933
    • 邮箱:xwbvip@126.com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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