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法学尤其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创新教学团队组建模式,加强高校法学师资队伍交流,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河北省教育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协商决定共同举办“‘德和衡’杯华北五省(市、自治区)首届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暨法学研究生导师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包括学硕和专硕),参加初赛的学生不限数量。
二、比赛方式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初赛以电子投稿方式进行,经来自五省的专家评审后,选取五十六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赛事流程及投稿方式见附件1)
三、评分标准
比赛将依照赛事规则,从六个维度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价。(赛事规则见附件2)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5名、最佳组织奖5名。
五、评委组成
为保证大赛的权威性、公正性,本次大赛拟从学术专家和实务专家中选取15人作为大赛评委。大赛评委负责案例的选取以及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六、组织保障
此次大赛由河北省法学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研究生》杂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作媒体支持。
七、其他事项
1. 赛会为决赛选手承担食宿费和交通费,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2. 每位进入决赛的选手可以参加主办方安排的座谈、参访等交流活动。
3. 各省级教育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教育厅:张瑜 0311-6600522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刘帅 010-51994787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刘海波 022-83215320
山西省教育厅:李坤 0351-3046395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鲁娜 0471-2856601
附件:
1. “德和衡”杯首届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暨法学研究生导师论坛实施方案
2. “德和衡”杯首届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赛事规则
3. “德和衡”杯首届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暨法学研究生导师论坛参赛回执
河北省教育厅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3月13日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法学尤其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创新教学团队组建模式,加强高校法学师资队伍交流,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河北省教育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协商决定共同举办“‘德和衡’杯华北五省(市、自治区)首届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暨法学研究生导师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包括学硕和专硕),参加初赛的学生不限数量。
二、比赛方式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初赛以电子投稿方式进行,经来自五省的专家评审后,选取五十六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赛事流程及投稿方式见附件1)
三、评分标准
比赛将依照赛事规则,从六个维度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价。(赛事规则见附件2)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5名、最佳组织奖5名。
五、评委组成
为保证大赛的权威性、公正性,本次大赛拟从学术专家和实务专家中选取15人作为大赛评委。大赛评委负责案例的选取以及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六、组织保障
此次大赛由河北省法学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研究生》杂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作媒体支持。
七、其他事项
1. 赛会为决赛选手承担食宿费和交通费,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2. 每位进入决赛的选手可以参加主办方安排的座谈、参访等交流活动。
3. 各省级教育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教育厅:张瑜 0311-6600522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刘帅 010-51994787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刘海波 022-83215320
山西省教育厅:李坤 0351-3046395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鲁娜 0471-2856601
附件:1. “德和衡”杯首届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暨法学研究生导师论坛实施方案
2. “德和衡”杯首届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赛事规则
3. “德和衡”杯首届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法学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暨法学研究生导师论坛参赛回执
河北省教育厅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3月13日